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康市防疫物资采购项目(二批)更正公告

2021-02-23 11:12: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XJCYCJ-ZB-2021-0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医疗系统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苟逸熙
  • 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859****7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CYCJ-ZB-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康市防疫物资采购项目(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携带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陈飞 1859****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与塔城西路交汇处和谐玫瑰国际A座写字楼20楼            

联系方式:苟逸熙 1771****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苟逸熙

电 话:  177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