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

2021-02-23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赣安泰政采字[2021]05号
  • 江西省
  • 医疗系统
  • 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曾清平
  • 预算***万元
  • 吉安县医院
  • 1387****167

吉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

发布时间:2021-02-23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吉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

项目概况

吉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1]05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429118吉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采购1***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二年内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查验 ; 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网上查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8:00 至 2021年03月04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80-0000)。开标时需携带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投标文件。 3、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所有外省入赣投标人员一律需持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4、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 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5、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医院

地址:江西省吉安县城庐陵大道20号

联系方式:138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1827****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清平

电话:18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