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公安局兴业县看守所项目--民警办案管理、办公、检察院用房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XY2021-002(YLZC2020-G2-70951)(招标文件编号:XY2021-002(YLZC2020-G2-70951))
二、项目名称:兴业县看守所项目--民警办案管理、办公、检察院用房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北流市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 | 兴业县看守所项目--民警办案管理、办公、检察院用房 | 详见公告 | 240日历天 | 详见公告 | 详见公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兴业县看守所项目--民警办案管理、办公、检察院用房 | ||||
| 项目招标编号 | XY2021-002(YLZC2020-G2-70951) | ||||
| 招标人 | 兴业县公安局 | ||||
| 建设单位 | 兴业县公安局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民警办案管理、办公、检察院用房1栋六层,建筑高度22.5米,建筑面积为6300.48㎡(其中,地下泵房和消防水池的建筑面积为134.95㎡)。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08日9时30分 | ||||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 | ||
| 拟中标人 |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柒万柒仟叁佰元整(¥***.00元)(其中:设计费:90000元;工程费用:14287300.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 ;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杨顺理(证书编号:桂1451****8037 ;身份证号:452502********0270)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军(证书编号:074500263;身份证号:452501********0237) | ||||
| 项目经理 | 刘金振(证书编号:桂245141547989 ;身份证号:452526********2356 ) | ||||
| 专职安全员 | 吴雪敏(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4782 ;身份证号:452526********2720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西纵横勘察测绘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柒万柒仟柒佰陆拾壹元整(¥14377761.00元) (其中:设计费:90261.00元;工程费用:14287500.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 ;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
| 项目总负责人 | 余火星(证书编号:赣236131316428 ;身份证号:360428********4195 )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张卫东(证书编号:204500591 ;身份证号:620103********1071 ) | ||||
| 项目经理 | 张小珠(证书编号:赣236141425249 ;身份证号:362204********3318 ) | ||||
| 专职安全员 | 彭春华(证书编号:赣建安C (2017)1005527;身份证号:360124********571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达武城市设计院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柒万柒仟伍佰陆拾壹元整(¥14377561.00元)(其中:设计费:90161.00元;工程费用:14287400.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 ;施工工期:230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杨智铭(证书编号:桂 245131331527;身份证号:450981********2056 )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周振汉(证书编号:2984500540 ;身份证号:452526********0053 ) | ||||
| 项目经理 | 王安(证书编号:桂 245181868399;身份证号:452526********5814 ) | ||||
| 专职安全员 | 陈信鑫(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0000306 ;身份证号:452526********6015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监督部门 | 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监督电话 | 0775-3******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公安局
地址:兴业县石南镇南街延长线
联系方式:张庆强 07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民主南路443号
联系方式:谭贤 07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贤
电 话: 0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