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周口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2-23 06:2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2021-02-201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 1593****218

项目概况

周口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汉阳路北段周口市生态环境局5楼5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2-201
2、项目名称:周口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周口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7项VOCs及非甲烷总烃检测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保专业中级职称,且担任过同类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1.近两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2.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响应文件中提供截图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汉阳路北段周口市生态环境局5楼509
3.方式:上门领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汉阳路北段周口市生态环境局5楼509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汉阳路北段周口市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2月2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北段周口市生态环境局5楼509
联系人:褚庆峰
联系方式:1593****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无
地址:无
联系人: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光
联系方式:1534****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