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溪湿地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修编)》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 西溪湿地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修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西溪湿地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修编)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为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调研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指示精神(大走廊办发[2020]2号),统筹“双西”一体化考虑,加强西湖与西溪的功能联动与景观协调,进一步助力城西科创大走廊的发展,合理提高大走廊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协调好城市景观与湿地景观的共生共荣关系,开展本次《西溪湿地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修编)》编制工作。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系统评估相关规划;明确景观控制的理念与原则;制定空间秩序和风貌保护的总体目标;以问题导向入手提出对策;提炼景观风貌特点,划定景观控制分区;构建精细化的区域景观风貌管控体系;加强成果应用。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1年1月2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于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开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只有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家单位提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因此终止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3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的相关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婧
联系电话:88******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市民中心E座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87******
传 真:87******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