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瀛洲街道垃圾分拣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2-23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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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高新区瀛洲街道垃圾分拣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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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10 | |||||||||||
| 2、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瀛洲街道垃圾分拣站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8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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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洛阳高新区瀛洲街道垃圾分拣站建设项目,工程位洛阳市高新区瀛洲街道,包含马营村与燕家沟村新建垃圾分拣站。垃圾分拣站做法如下:新建钢结构垃圾分拣站,框架为型钢框架,屋面板及1.2m以上墙体为0.6厚压型钢板屋面板,1.2m以下为砖砌矮墙,内墙面乳胶漆,外墙面为块料墙面,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安装铝合金卷帘门、塑钢窗;室外砖垛铁栅围墙、铁艺大门、混凝土地坪等。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3 工期:3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5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6 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注:非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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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以磋商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 3.7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420,1856****421)。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时间:2021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1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2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 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 |||||||||||
|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44号瀛洲街道办事处 | |||||||||||
| 联系人:徐先生 | |||||||||||
| 联系方式:13508***629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 |||||||||||
| 联系人:尚女士(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44--008) | |||||||||||
| 联系方式:0379--6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9--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