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浦水库森林防火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关于汤浦水库森林防火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TPSK20201224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汤浦水库森林防火规划设计项目 | ¥***.00 | ¥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 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及资料要求: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3******24@qq.com邮箱内,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资质证书,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为准。潘黎锦1525****637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5日9:3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3 月15日9:30 时在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联系方式: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潘黎锦 1525****637 0575-88******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周先生 1885****669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收件人:潘黎锦,电话:1525****637。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575-89******。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