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21-02-23 06:49: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洛采竞磋-2021-22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任女士
  • 中标***万元
  •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 0379-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1-22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2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 河南正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汤阴县城关镇东大街 3,355,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小浪底专用线(孟津界~邙岭大道)照明工程 工期30日历天 赵娜 豫24118194383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伟(组长)、崔建桃、潘建龙、郝云嵩、张聪燕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6,48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2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2月23日9时05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评标2室。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