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实验中学商店承包项目采购(LBXC2021-C3-00021-GXWP)的成交公告

2021-02-23 06:06: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BXC2021-C3-00021-GXWP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教育系统
  •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覃伟杰
  • 中标***万元
  • 忻城县实验中学
  • 1373****091

一、项目编号:LBXC2021-C3-00021-GXWP(招标文件编号:LBXC2021-C3-00021-GXWP)

二、项目名称:忻城县实验中学商店承包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鑫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城中路20号(锦滨苑1幢1单元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鑫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忻城县实验中学商店承包项目采购      忻城县实验中学商店,并以服务学生生活为宗旨,经营包装和散装食品、乳制品、日化用品、文体用品、纸制品和农副产品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物品。禁止经营烟酒、药物、自制熟食、快餐、自制生冷食品等。不得经营与食堂食物相冲突的食品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志翔、韦少滋、樊林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忻城县实验中学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1年2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网上发布公告。

3.磋商日期: 2021年2月23日

磋商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实验中学     

地址:忻城县实验中学        

联系方式:蓝平1373****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覃伟杰07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伟杰

电 话:  0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