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宁区五塘镇王竹村那眉坡、那玉坡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改造提升工程(ZB2021-018)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1年兴宁区五塘镇王竹村那眉坡、那玉坡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ZB2021-018 | |||||||||
招标人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对原未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采用白墙、灰瓦、灰色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改造户数约56户;(二)对原已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外墙腐蚀脱落部分进行铲除打磨,采用白墙、灰瓦、灰色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改造户数约241户。每户墙面面积约3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00万元。 | |||||||||||
开标时间 | 2021年2月22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26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仟贰佰叁拾陆万玖仟玖佰壹拾叁元陆角叁分(¥12,369,913.63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朝儒(注册编号:桂245091013062;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0055) | |||||||||||
专职安全员 | 尹秀美(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0000250;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77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麒麟御府11#、12#、13#、15#楼工程; 2、泰城公馆(二期人防地下室及1#、2#、3#、6#楼);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仟贰佰肆拾万肆仟柒佰零玖元陆角陆分(¥12,404,709.66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符其玲(注册编号:桂1451****0564;身份证号:4505XXXXXXXXXX0080) | |||||||||||
专职安全员 | 韦劲家(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0004494;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24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合山市中医医院业务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总承包;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仟贰佰叁拾玖万柒仟贰佰捌拾伍元捌角贰分(¥12,397,285.8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雷嘉兴(注册编号:桂245131549391;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1513) | |||||||||||
专职安全员 | 赵锐(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10454;身份证号:4526XXXXXXXXXX115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腾龙·新华广场(B地块)9#~14#楼项目;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工;0771-3******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 | |||||||||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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