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村、墩塘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村、墩塘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1-00017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村、墩塘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村、墩塘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村、墩塘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涌村、墩塘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说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要求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联系方式:020-8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方式:02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1992****686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