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汤阴县任固镇南故城沟南村村组道路项目-更正公告
2021-02-24 11:46: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汤磋商采购-2021-2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汤阴县任固镇南故城沟南村村组道路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2月0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汤阴县)》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8日 - 2021年02月19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3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①评审办法2.1.2符合性评审评审标准 ②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相关内容 ③符合性响应文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④符合性响应文件“10.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
| 变更为 |
| ①评审办法2.1.2符合性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未具有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②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4.1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 “8.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最新格式为准。 ④“10.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中“价格扣除金额(小计×3%)” |
| 5、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4日12时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更正公告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被修改的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性响应文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及10.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最新格式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附件下载。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汤阴县任固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汤阴县任固镇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352****5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永明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北大营街广场西侧路北 |
| 联系人:高女士 |
| 联系方式:1513****25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
| 联系方式:1513****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