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公安局声纹采集仪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2021-02-24 10:00: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JXZCCG2021-002
  • 江西省
  • 行政机关
  • 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周先生
  • 预算***万元
  • 婺源县公安局机关
  • 0793-7******

婺源县公安局声纹采集仪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10: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婺源县公安局声纹采集仪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婺源县公安局声纹采集仪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婺源县紫阳镇金庸大道新车站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0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CCG2021-002

项目名称:婺源县公安局声纹采集仪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1F000429275婺源县公安局声纹采集仪设备采购6***.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个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在开标当月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及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8:00 至 2021年03月03日 14:00

地点:婺源县紫阳镇金庸大道新车站4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3月0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3月0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 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婺源县公安局机关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惠民路

联系方式:07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金庸大道新车站4楼

联系方式:139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