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附属楼及机关院内物业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第二次)
新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附属楼及机关院内物业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2-24 10: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化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新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附属楼及机关院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附属楼及机关院内物业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限额标准以下
3.委托代理编号: LDZC-2021CS000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注: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注明: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2、交纳时间:2021年3月 7 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相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无法查询的,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738-6******),如未及时查询、联系导致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基本账户按时、准确无误、足额向该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
(1)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2)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3)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地址: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zxzx_tzgg/202012/9692b606e04e4e8fbb34433b0fb03658.shtml)。
(4)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电子保函的出函情况在开标之前为加密状态,开标时自动解密网上展示。
七、其他: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化县人民法院
地 址:娄底市新化县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19****268
采购代理机构: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娄底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