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宁区五塘镇王竹村粟村坡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改造提升工程(ZB2021-027)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1年兴宁区五塘镇王竹村粟村坡高铁沿线村庄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ZB2021-027 | ||||||||
招标人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对原未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采用白墙、灰瓦、灰色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改造户数约85户;(二)对原已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外墙腐蚀脱落部分进行铲除打磨,采用白墙、灰瓦、灰色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改造户数约213户。每户墙面面积约3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6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50万元。 | ||||||||||
开标时间 | 2021年2月2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1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仟叁佰贰拾万零贰仟伍佰壹拾贰元叁角肆分(¥13,202,512.34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宁(注册编号:桂245121223440;身份证号:4508XXXXXXXXXX3559) | ||||||||||
专职安全员 | 陈创立(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0076;身份证号:4503XXXXXXXXXX09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女生宿舍楼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永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仟叁佰壹拾捌万叁仟壹佰伍拾伍元贰角整(¥13,183,155.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秀美(注册编号:桂245090910814;身份证号:4526XXXXXXXXXX2541) | ||||||||||
专职安全员 | 吴开明(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0925;身份证号:1306XXXXXXXXXX00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扶绥汇豪雅苑二期16#、18#、19#及地下室施工;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仟叁佰贰拾万零壹仟伍佰零肆元柒角捌分(¥13,201,504.78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上益(注册编号:桂245111222087;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1052) | ||||||||||
专职安全员 | 何宽(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2596;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005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刷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工;0771-3******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 | ||||||||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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