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南港口岸租赁办公用房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0-05-2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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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
  • 姜莹莹
  • 预算***万元

关于天津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南港口岸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
    2.采购项目名称:南港口岸租赁办公用房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南港口岸租赁办公用房项目,租赁使用面积19709.19平方米,租赁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提供相应的物业配套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1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港港务公司建设航运服务中心自2017年起由管委会租赁,供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办公使用场所。租赁面积1.9万余平方米,在航运服务中心内设有提供就餐、光纤租赁、桌面维护、网络、电视、电话、饮用水、办公环境完善等服务。2018年起,并实现对外开放,目前口岸内外贸业务均在正常开展。 现楼宇内环境设备完善,周边对外开放业务稳定发展,坐落于南港工业区工作船码头后方,考虑到工作的效率和延展性,也经过深入调研与论证,该公司各方面要素满足办公要求。鉴于其使用功能独特且符合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南港航运服务中心a702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南港航运服务中心a702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南港港务公司建设航运服务中心自2017年起由管委会租赁,供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办公使用场所。租赁面积1.9万余平方米,在航运服务中心内设有提供就餐、光纤租赁、桌面维护、网络、电视、电话、饮用水、办公环境完善等服务。2018年起,并实现对外开放,目前口岸内外贸业务均在正常开展。 现楼宇内环境设备完善,周边对外开放业务稳定发展,坐落于南港工业区工作船码头后方,考虑到工作的效率和延展性,也经过深入调研与论证,该公司各方面要素满足办公要求。鉴于其使用功能独特且符合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张敬 天津天房津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南港港务公司建设航运服务中心自2017年起由管委会租赁,供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办公使用场所。租赁面积1.9万余平方米,中心内设有提供就餐、光纤租赁等一系列服务。因此服务中心坐落于工业区工作船码头后方由于其工作地点的特殊性及其工作的延展性,鉴于其使用功能独特且符合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故建议租赁项目为单一项目南港港务公司建设航运服务中心。 李振红 天津瑞景天成建筑工程公司 高级工程师
南港港务公司建设航运服务中心自2017年起由管委会租赁,供海关、海事、边检等单位办公使用。租赁面积1.9万余平方米,内设光纤租赁、网络、电视、电话、办公环境完善等服务。2018年起正式运营,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考虑到工作的时效性和延续性,本着节约原则,本项目建议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内容。 张瑞华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20年05月30日起至2020年06月05日 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1号
      2)联系人:刘工
      3)联系电话:022-6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2)联系人:姜莹莹
      3)联系电话:022-65******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rar



2020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