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驻津某部图书馆2021年图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JW37-W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警驻津某部图书馆2021年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参数及技术、商务要求”中的“二、商务要求”里面的“1.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更正为如下内容:“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采用比例报价;供应商上限不能超过9折扣,(例如:下浮率:是指价格减让与原价的百分率。如下浮率20%,成交价格=原价×(1-20%)。
折扣:是指按原价的百分比计价。如八折(80%),成交价格=原价×80%。
注:仅用于举例说明,无报价指导意义)。”
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中的“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更正为以下内容:“
|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满分30分) | 分值 | ||
| 1 | 价格 | 投标报价超过上限9折扣的(含9折),投标无效,未超过上限折扣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1、商务标按投标折扣计算商务标得分。 2、有效供应商进入商务标评审。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时,得最高分30分。 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保留两位小数)。 有效供应商:即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3、当有效投标报价每上升评标基准值的1%(不足1%的按1%计取),减1分,减完为止;当有效投标报价每降低评标基准值的1%(不足1%的按1%计取),减0.5分,减完为止。 注:商务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 30分 |
”
三、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书”中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项目投标总价为:
¥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质保期: ; 交货期: ;质量标准: ; ”
更正为如下内容: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下浮率为 %,折扣为 ”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驻津某部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方式:孙助理,02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王维伟、袁瀛,02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伟、袁瀛
电 话: 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