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开化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技术提升与绩效评价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开化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技术提升与绩效评价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开化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技术提升与绩效评价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附件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开化县为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区域,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我县需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技术提升与绩效评价。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7号)。主要涉及钱塘江北源的淳安县、建德市和钱塘江南源的开化县、常山县等四县(市),区域面积约10067平方公里,实施区域被划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水源涵养-土壤污染防治功能区3大分区,围绕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涉及农田、水体、森林、矿山等各要素的保护修复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承载力整体提升,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为构筑东部地区的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8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与浙江农林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的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故建议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联合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联合体)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公示期限: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03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70-6******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采监科)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6******
传 真:/
地 址:开化县永吉二路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355.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