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自有房产第二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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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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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自有房产第二次转让 |
项目编号: |
FW1408****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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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
2021年02月2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年0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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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
挂牌价格: |
***.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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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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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自有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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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万元): |
1673.28 |
评估机构: |
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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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豫建评字【2020】112096B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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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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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 |
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房产证号 |
运城市产权证市辖区字第122205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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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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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830.29 |
房产坐落 |
山西省运城市河东东街与学苑路交叉口东北角,1层01-002号、01-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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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m2) |
权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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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设计用途 |
商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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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框架 |
使用期限 |
2006年11月30日至2046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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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开间设计 |
房屋总层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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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
1 |
房屋朝向 |
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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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精装修 |
配备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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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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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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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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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房产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经与优先购买权人沟通,优先购买权人放弃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4、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买受人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转让方承担以外,其他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承担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所有权人为: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前身,故实际所有权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8、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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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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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
法定代表人: |
曹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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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4622007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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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西商务二街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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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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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形式: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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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关于同意三门峡分行处置运城市沃尔玛商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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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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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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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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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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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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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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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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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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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包括优先购买权人)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受让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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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王女士 孔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371-66****** 0371-66259999-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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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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