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公告]蕲春县公安局关于蕲春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终止公告
2021-02-24 11:02:00
[终止公告]蕲春县公安局关于蕲春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1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蕲春县公安局关于蕲春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终止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4 11:34|发布单位: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CJY(2021)H005
2、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9时)人数不足法定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故本次项目予以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重新采购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另行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公安局
地 址:蕲春县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1898****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大道282号
联系方式:1597****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83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