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1.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餐厨垃圾处理厂,总建筑面积为8,159.5㎡,主要包括餐厨厨余预处理车间、除臭车间、脱水车间、综合处理车间等建构筑物,并设置300吨/天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和300吨/天的家庭厨余垃圾预处理线,同时配套厌氧发酵及其配套系统、污水处理和除臭系统等。 3.项目处理规模:餐厨垃圾3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300吨/天,合计600吨/天。项目建成后年运行时间365天。 4.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夏家河村,沈大高速公路南侧,规划占地面积59106.991平方米,合约:88.66亩。 5.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指大连市主城四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包含餐厅(馆)、机关和学校食堂等公共餐饮服务部门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家庭厨余垃圾(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大连市主城四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主城区和高新园区,总面积达701.2平方公里。 6.具体实施方式: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建设资质、运营经验和财务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并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要求签署《PPP项目合作协议》及《PPP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方全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中选社会资本签署关于《PPP项目合同》的《承继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大连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管理,达到生命周期的整合,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资产和设施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担保权益地移交至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或大连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7.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7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运营期2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63361.67 | 2021 年3 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