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社会化公司代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委托社会化公司代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中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6层会议室 联系电话:1301****54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C-F-210008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委托社会化公司代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委托社会化公司代管):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委托社会化公司代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环保产品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 属环保节能产品的,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确定。;(2)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发展等,并按现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价格只折扣一次。 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附件),如招标过程或后期审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则报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委托社会化公司代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高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中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6层会议室 联系电话:1301****548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15号
联系方式:047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中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壹号F座商业5商业6号楼9层905
联系方式:1554****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宝强
电话:1554****215
内蒙古中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