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E管理智能中间柜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档案E管理智能中间柜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长林路210号机关三大院4栋2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HX2021- ZJFY-X001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档案E管理智能中间柜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其人民法院档案E管理智能中间柜系统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编号:XYHX2021- ZJFY-X001
-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 01 | 人民法院档案E管理智能中间柜系统采购项目 | 1 | 批 | 10.5 | 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3.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于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对于进口产品及服务商将不被接受。
-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及报名方式:
(1)供应商可于2021年2月24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长林路机关三大院4栋2单元101号)登记确认报名,未登记确认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报名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790-6******)。
-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2021年3月2日10:00时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投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询价开始时间、地点
8.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2询价开始时间:2021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密封的胶装成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出席开标大会,并在开标时间前递交】准时参加。(非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8.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地点:新余市渝水区长林路210号机关三大院4栋2单元101室。
9.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单位: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817****113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796号
1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90-6******
传 真:0790-6******
邮 箱:xinyuhexin@163.com
详细地址:新余市长林路市机关三大院4栋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3.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于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将不被接受;(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对于进口产品及服务商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长林路210号机关三大院4栋2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长林路210号机关三大院4栋2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渝水区长林路210号机关三大院4栋2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796号
联系方式:雷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长林路市机关三大院4栋
联系方式:李女士0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