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监狱改扩建项目-空调工程-更正公告

2021-02-24 05:34: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洛采公开-2020-488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王女士
  • 洛阳市监狱(有项目)
  • 0379-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0-48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监狱改扩建项目-空调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2月2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2月24日 - 2021年03月0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3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3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8.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
小微(含监狱、残福,下同)企业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3%)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同一产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变更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8.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小微(含监狱、残福,下同)企业价格扣除: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5、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4日17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3日。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监狱(有项目)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北王城大道西盛唐至尊20幢1单元1-1919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 8089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 8089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