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2-24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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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16: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号第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FCG-2021022201

项目名称: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排水渠全长约240.5m,宽度9m,两侧渠身采用C20片石混凝土砌筑,砌筑高度约4m。渠身基础采用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基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东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排水渠修复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1.3 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号第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号第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号第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

联系方式:0663-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号第二层

联系方式:0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663-8******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