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服务银行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1-02-24 03:50: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DX-CG-CS-2021001
  • 安徽省
  • 金融机构
  • 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叶先生
  • 旌德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1361****200

旌德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服务银行采购项目(第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15: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JDX-CG-CS-2021001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服务银行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

第一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解放北路文锦苑综合楼101201301

成交金额:年最低综合增值率按国家银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45%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

第二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33

成交金额:年最低综合增值率按国家银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详见附件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亚明、胡松基、叶士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干收取。金额:20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滨河路、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1361****2001895****1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滨河路

联系方式:1361****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电话:189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61****200

十、附件:

最终承诺报价.rar

主要标的信息.rar

(3定)旌德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服务银行采购项目(第三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