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招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2021-02-24 0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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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AEEFN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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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磊
  • 中标***万元
  •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 0551-68****** 1395****172 0551-68******

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招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17: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021AEEFN00020

项目名称: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以西福州市仓山区少体校综合馆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捌拾陆万肆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招标

服务范围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毅,郎海波,田啸,朱誉惠,李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91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0551-68******【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1395****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   话:05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