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间柜建设和购买输出设备资金的请示采购公告公告信息
2021-02-25 12:00:00
关于中间柜建设和购买输出设备资金的请示采购公告公告信息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中间柜建设和购买输出设备资金的请示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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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康平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4日 12: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3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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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交易部三楼开标室(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 |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 最高限价 | 无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姚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4****353 | ||
| 采购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康平县康平镇轻工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院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31****** | ||
| 附件: | |||
| 附件1 | JH21-210123-00018法院.doc | ||
依照《关于2021年全国法院应用系统研发和数据管理工作重点的预通告》有关要求,以无纸化办公为目标,需要购买智能辅助事务系统,智能辅助事务系统包括辅助事务集约化系统、智能阅卷系统、材料信息核对系统,同时,推行无纸化办案,建设无纸化外包人员服务项目,有效实现立案材料电子化、补充材料电子化、集中送达、一键归档等有关服务,并对外包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进行要求,上述两项工作的开展可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和办案水平。为持续提升智慧法院建设能力,2021年全国法院应用研发和数据管理将以推进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企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为目标,重点开展信创项目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拓展整合、智能化审判辅助支持、执行信息化能力提升、一体化管理办同、数据资源丰富拓展、智慧法院大脑建设应用等重点工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开标时,供应商尽量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报价。
(二)、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
(三)、即日起:各代理机构、投标人,来康平投标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证明,无核酸证明不予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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