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DGP-2021-004)公开招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DGP-2021-004)公开招标公告

2021-02-25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DGP-2021-004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 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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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022-24******

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DGP-2021-004)公开招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DGP-2021-0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行政区域 河东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02: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河东区建新路27号302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河东区建新路27号203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
采购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4******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24******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0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0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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