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9-06-12 12:00:00
关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任务”包含天津市海洋观测网内的自动站和浮标的运行维护工作。其中,自动站的运行维护包括北疆电厂、中心渔港、临港经济区南区、南港自动站四个自动海洋观测站的运行维护;浮标的运行维护包括布放于天津南部海域的一套3米中型多参数综合监测浮标的运行维护,以及一套备份浮标的管理。根据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的需要,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地方观测网纳入全球立体观测网工作方案》的要求,需推动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工作。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地方观测网纳入全球立体观测网工作方案》的要求,天津市的海洋观测网最终需要纳入国家海洋观测网。而天津中心站是国家海洋观测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海洋观测网在网络配对、传输格式对接等方面已有成熟的工作模式。因此,由天津中心站开展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任务,可以更好的对传输网进行统筹规划,保证现有网络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并保证数据传输格式的兼容性。 2、海洋观测资料属国家规定的保密资料(国海发[2012]27号“关于印发《海洋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天津中心站已纳入到国家海洋观测专网,由天津中心站进行天津市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工作,可以有效满足海洋观测数据传输网的保密性要求。 3、按照原天津市海洋局的前期工作安排,已建设完成了天津市海洋观测系统的观测设施(自动站和浮标)和数据传输网。天津市海洋观测系统的观测设施具体由天津中心站组织进行建设。天津中心站能够完全掌握观测设施的建设地点、设备型号、性能、观测方式等。天津市海洋观测系统的数据传输网由天津中心站负责组建,根据前期的工作安排,观测数据通过数据传输网最终汇集至天津中心站保管、传输、维护管理和上交。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康路6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康路6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6月13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6月2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2)联系人:赵立新 3)联系电话: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微信图片_201906****54031.jpg 2019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