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绿化2期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绿化2期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1-325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绿化2期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至 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工业大学的委托,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绿化2期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绿化2期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C-JLZB-2021-325 ;
2.2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监理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3工程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
2.4监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5招标范围:长春工业大学北湖东区绿化2期工程监理服务。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建筑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需无在监工程;
3.5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须在竞谈文件获取的时间内)】。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 25 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3月 1 日下午16时。
4.2 报名方式:合格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以PDF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41371864@qq.com),并与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发送成功,由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报名联系电话1384****35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3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6.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6.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7、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本项目将于2021年3月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8、公示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步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人:宫鸿
联系电话:0431-85******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 系 人:史双双
联系电话:1375****54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方式:宫鸿04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史双双1375****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双双
电 话: 137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