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理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广告劳务定点服务采购(采购编号:LBG21-001)项目预公示

2021-02-24 11:54:00
  • 其他公示
  • 公开招标
  • LBG21-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韦工
  • 预算***万元
  • 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0772-2******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理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广告劳务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理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广告劳务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BG2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 92 号柳北政法大院柳北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许敏 联系方式:077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0772-2******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高新三路9号恒江源商业小区2号楼19层1至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清理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广告劳务定点服务采购(采购编号:LBG21-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030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评审专家等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2******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三路9号恒江源商业小区2号楼19层1至3号。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