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21-013--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公安分局经侦电子数据采集室及资金查控分析室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21-013--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公安分局经侦电子数据采集室及资金查控分析室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奉贤公安分局经侦电子数据采集室及资金查控分析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公安分局经侦电子数据采集室及资金查控分析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8-20210221-04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2020-055) 3、预算编号:18-20-z8328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按合同要求 6、交付日期:按合同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无 10、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11、项目联系人:金瑞明、张旭 12、电话:24******、37******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2-2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0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2-24 09:00:00至2021-03-0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3-16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old.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old.zfcg.sh.gov.cn。防疫期间,本项目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九、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