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2021-02-25 04:57: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截图,评标时/p>
  • 预算***万元
  • 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达到成果上报标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25 16: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3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3.1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1.3.2项目地点:昆明市禄劝县

1.3.3采购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2020-2035年),规划范围为禄劝县全域土地面积,涉及2个街道办、9个建制镇、6个乡,规划范围共计4233.39平方公里。主要工作包括:基础数据整理、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分析与风险评估、重大课题研究、划定三区三线、分析总体发展定位、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和信息,构建国土空间“一张图”等,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含附表)、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数据库和其他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3.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1.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达到成果上报标准。

1.3.7服务周期:按国家及云南省关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限要求为准,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至审批完成,其中,审批完成进度按照省市关于县级和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时间安排完成。

1.3.8采购预算价:***万元。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4.3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足1年的,则提供相应说明。

1.4.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注:失信信息查询结果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截图,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1.4.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6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市场行为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为参考,并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三个条件:

(1)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2)土地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执业范围包含云南省;或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能力的承诺函。(注:1.因国家机构改革,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造成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2.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内容,不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的投标人,须出具《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能力的承诺函》,待国家、省出台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办法后提交规划成果评审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完善资质,若达不到资质要求致使规划成果无效获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具备有效的国家或云南省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已通过保密审查的证明文件。

1.4.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中级(含)以上规划师、或从事土地规划工作(土地规划、测绘)中级(含)以上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一年,聘用不满一年的出具相关说明)。

1.4.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项目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4.9其他要求:中标后,招标人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市场行为的通知》,对中标单位项目组成员进行核查,如出现违规、弄虚作假、人员重复等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