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区公安分局燃油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1-02-25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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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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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区公安分局燃油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16: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区公安分局燃油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5 16:50发布单位: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3-19项目监管地:蔡甸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蔡甸区公安分局燃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T2021-G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10926-0887

3、项目名称:蔡甸区公安分局燃油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壹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每年续 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贰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和能证明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投标人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期后,并提供网站截图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26日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

3、方式:

(1)必须满足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对应保持一致);
(2)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
(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义,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蔡甸区公安分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

联系方式:***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联系方式:02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成

电   话:0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