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服城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服城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15: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服城物业服务项目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服城物业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3 月19 日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2020005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服城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 同 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服城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五章 |
1项 |
*** |
98000 |
服务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时间:3年 |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投标咨询时间:2021年 2 月 25 日至2021年 3 月 19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19 日上午08 :3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
五、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村黄头466号2号楼3梯406室 ,联系人:郑先生、唐女士,电 话:1803****666、 1805****087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相关投标文件格式应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资格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出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故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用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
七、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合同包一保证金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账号-8**********00532481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姓名: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4-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村黄头466号2号楼3梯406室
联系人:郑先生、唐女士
电 话:1803****666、 1805****087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25 日 2021年 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