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补遗通知三

2021-02-25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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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补遗通知三

发布时间:2021-02-25 15: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

补遗通知三

编号: JKMAN2020120608补003号

各投标人

现对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一、现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1、问:P1确认通知--注:1、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仅需牵头人填写***视为联合体各方均予以确认。

回复:是。

2、问:本确认通知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完成填写并签字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邮箱:772397519@qq.com***未在规定时间将本通知发送到规定的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质疑:要求明确确认通知扫描件发送日期截止时间***此处描述存在不清楚状态。

回复:详见采购公告上明确的时间“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02-03 13:51*** 采购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1-02-09 23:59。”

3、问:10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解答“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kmggzy.com)”***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质疑:本文未含有1.10.2条款***要求明确澄清和解答的具体时间范围***答疑限制时间范围明确;且凭身份认证密钥登陆进行在线匿名提问是否能做到匿名状态。

回复: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2-25 23:59。

4、问:P11 3.投标文件编制中3.1.3“技术部分”部分若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标识及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否则***将作否决投标资格处理。质疑:请明确本次技术部分是否以暗标的方式评审。

回复:本次技术部分采用“明标”的方式评审。

5、问:P20 第三章3.运营内容中1)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件***具体为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运营期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主要运营内容为①堤防工程稳定观测;②水位观测;③堤防不正常运行的管理;④超标水位的堤防管理;⑤水质检测。质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该部分运营水质检测***请明确水质检测内容。

回复:水质检测内容按照相关部分的要求进行检测。

6、问:P20 第三章3.运营内容中2)人饮工程质疑:请明确温泉外马湾净水厂服务范围(特性经营范围)

回复:外马湾净水厂日供水量8万方/日水厂***分两期建设***一期4万方/日***提供主城区、温泉、太平部分生活用水。

7、问:P23 第四章评标办法中2.1初步评审标准(8)资格预审通过后***资质情况未发生变化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发生变化的重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但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具体要求如下:a.通过资格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质疑:根据(8)条说明***如法人代表发生变化***其余资格情况未发生变化***请明确是否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法人代表发生变化需提供工商部门的变更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

8、问:P142 运营管理风险“最低供水需求量风险:(1)因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不足***农村市场发展缓慢***居民消费观念落后等原因造成用水量不足对项目产出的市场需求影响***其中最低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由政府方承担***超过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2)具体安排: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结果***设置最低需求量***以保证水价的稳定和项目公司的稳步运营。”质疑:因现招标文件仅表示同意设置最低需求量***但未对最低供水需求量进行量化***将导致社会资本无法估算本项目使用者付费***请明确答复最低供水需求量的数额。

回复:后期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9、问:P173 投标函部分中第6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与你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并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天内***我方保证项目公司将按照你方认可的条件***并按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质疑:是否修改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与你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并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    天内***我方保证项目公司将按照你方认可的条件***并按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

回复:明确为: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与你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并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天     内***我方保证项目公司将按照你方认可的条件***并按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

10、问:P176 4.资格条件确认函自资格预审通过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我公司仍完全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要求***特此确认!(如果投标人资格条件相比较资格预审通过之时有任何变化的***请在此一并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质疑:如果资格预审通过后有内容发生变化***提供原件备查。但是否与P13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产生冲突。建议改为“如果资格预审通过后有内容发生变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回复:修改为:如果投标人资格条件相比较资格预审通过之时有任何变化的***请在此一并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备查。

11、问:P193 16.项目实施计划中(五)针对投资协议及PPP项目合同草案提出优化方案或调整建议投标人在详细研究采购文件中的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之后***应在此写明对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条款的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是合同谈判的依据***但并不视为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建议。注:针对合同草案提出优化方案或调整建议为投标人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的依据***投标人未在此处提出的建议***在采购谈判阶段将不再谈判。质疑:从招标文件文字角度理解***是否该部分针对合同草案、协议等未提出调整建议和理由***则后期不再与政府进行确认性谈判工作***请明确该部分具体要求。

回复:删除“P193 “16.项目实施计划中(五)针对投资协议及PPP项目合同草案提出优化方案或调整建议投标人在详细研究采购文件中的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之后***应在此写明对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条款的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是合同谈判的依据***但并不视为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建议。注:针对合同草案提出优化方案或调整建议为投标人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的依据***投标人未在此处提出的建议***在采购谈判阶段将不再谈判。”的全部内容。

12、问:P113 第50条收费标准及调整(1)使用者付费收入及调整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收入主要包括供水水费收入。在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时***供水价格采用政府定价。质疑:要求明确使用者付费情况收费方式***是否为当地自来水公司统一收取使用者付费***再由政府方将使用者费用支付给项目公司;还是由项目公司直接收取。

回复:水费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收取或者由政府指定机构收取***再支付给项目公司。

13、问:调价公式问题:p106 “项目运营成本将根据运营维护期间的通货膨胀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价公式如下。Pn=P1×(CPIn-1×……)/10(2n)(n=1,2,3……)其中:P1为运营期基准成本;Pn为基准年后第n年起适用的项目运营成本;CPIn为第n+1个财务年度由当地统计局公布的第n个财务年度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运营期间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税费据实际税负调整。”质疑:上述公式存在一定问题***请核实;是否公式应当为“Pn=P1×(CPIn×CPIn-1×……)/10(2n)(n=1,2,3……)”

回复:后期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14、问:P26 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合同或授信协议等能证明其融资能力的资料***联合体成员方均可提供***金额可以累加)。质疑:P26“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合同或授信协议等能证明其融资能力的资料***联合体成员方均可提供***金额可以累加)” 与P186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投融资能力或贷款承诺书或存款证明。”***相互矛盾***建议以P26为准。

回复:将P186页的“投融资能力要求”修改为P26页的内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合同或授信协议等能证明其融资能力的资料***联合体成员方均可提供***金额可以累加)”

15、问:P24***建安工程费下浮率(8分)的描述为“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原则评分:(1)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3%(正确报价为下浮3%、3.01%......N%)***不符合上述报价的***按否决投标资格处理;”质疑:此处“建安工程费”应指“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回复:此处“(1)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3%”的表述已有优惠下浮率***不再修改。

16、问:P173开标一览表中“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运营养护目标:

服务质量目标:”。质疑:招标文件并无详细要求***请问是否投标人自行拟定。

回复: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没写明的须满足相关要求。

17、问:P176承诺书描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建议改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章):”

回复:将P176承诺书中“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修改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18、问: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20和16内容重合。质疑:此部分都是技术方案***建议删除16。

回复:保留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0、技术部分”及“16.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但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格式“16.项目实施计划”不用写具体的方案***只需注明各方案的内容详见“第20、技术部分”。

19、问:P189人员配置要求配置“总负责人”。质疑:根据资审补遗通知一第二条“回复:项目负责人指与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对应的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要求的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建议“总负责人”拟人职务为“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回复:不修改。

20、问:P20 第三章3.运营内容中2)人饮工程质疑:投标人现场实地调查后发现:本项目外马湾水厂的服务范围基本在安宁第一水厂(大屯水厂)和温泉自来水厂服务范围内***服务范围重合度大。请明确温泉外马湾净水厂服务范围(特性经营范围)。

回复:外马湾水厂的服务范围为:提供主城区、温泉、太平部分生活用水。

21、问:P113第50条 收费标准及调整(1)使用者付费收入及调整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收入主要包括供水水费收入。在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时***供水价格采用政府定价。质疑: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实际收入是项目公司直接向居民用户收取还是以“吨售方式”向供水企业收取***请予以明确。

回复:水费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收取或者由政府指定机构收取***再支付给项目公司。

22、问:外马湾水厂与安宁市第一自来水厂(大屯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均为4万吨/日***其供水范围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明确外马湾水厂的供水范围?

回复:外马湾水厂的服务范围为:提供主城区、温泉、太平部分生活用水。

23、问:据投标人实地调查后发现***本项目外马湾水厂的水源可能存在供水需求不足。质疑:请明确外马湾水厂源水来源是哪些?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设计规模4万吨/日?

回复:外马湾水厂水源采用黑蚂箐水库、小箐门口水库和箐门口水库。

24、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目名称为“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4.1.2条项目名称为“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请问项目名称是否以“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为准?

回复:以“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为准。

25、问:采购文件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公告包件信息投标有效期为60天***请问投标有效期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以公告包件信息投标有效期为60天为准。

26、问:请问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光盘封套、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表头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回复:可以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

27、问:采购文件第192页、第197页两部分的方案内容重复***是否两部分都需要填写完全?

回复:保留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0、技术部分”及“16.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但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格式“16.项目实施计划”不用写具体的方案***只需注明各方案的内容详见“第20、技术部分”。

28、问:采购文件第175页的承诺书落款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改用电子签章?

回复:修改为:电子签章。

29、问:P72-73材料价格的确定:材料价按图审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或预算价)当月《昆明市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指导》(安宁市)的价格执行***价格指导中没有的材料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为准***以上指导价及价格信息中均没有的***由甲方、乙方、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方、总承包人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材料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调差的材料为水泥、钢筋、木材、块石、碎石、砂。以开标当期《昆明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指导》(安宁市)为基准价***超过施工同期《昆明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指导》(安宁市)±5%范围的部分由政府承担或受益***在±5%范围内时则不进行调整。每月进行一次调差***按加权平均执行。 质疑:1、材料价格确定的基期与材料调差的基期不一致。2、云南现行信息价名称为《除税信息价》以及《地区材料除税信息价》***建议修改。3、材料调差范围有遗漏***未注明混凝土、商品砂浆、钢材、砖、沥青混凝土、管材。

   回复:后期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30、问:P62***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的注销清算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因政府出资部分未按照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支付资本收益***也不参与运营和创造运营收益***故不应分项剩余财产。

   回复:后期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31、问:P168***运营绩效评价得分P 评价等级 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K)

P≥90分????? 优秀 100%

80分≤P<90分 良好 90%-99%(按内插法支付***最高支付99%)

70分≤P<80分 一般 80%-89%(按内插法支付***最高支付89%)

60分≤P<70分 合格 70%-79%(按内插法支付***最高支付79%)

P<60分  不合格 整改通过后重新打分考核***考核通过后支付70%***整改成本由项目公司负责***不计入运营成本

建议细分绩效考核分值与付费阶梯***加强绩效考核评分与运用对项目公司的监督效果***修改为:运营绩效评价得分P 评价等级 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K)

P≥95分????? A 100%

90分≤P<95分 B 99%≤K<100%(按内插法支付)

85分≤P<90分 C 95%≤K<99%(按内插法支付)

80分≤P<85分 D 90%≤K<95%(按内插法支付)

70分≤P<80分 E 80%≤K<90%(按内插法支付)

60分≤P<70分 F 70%≤K<80%(按内插法支付)

P<60分G整改通过后重新打分考核***考核通过后支付70%***整改成本由项目公司负责,不计入运营成本

    回复:后期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二、现对采购文件作如下修改及说明:

1、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条“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项目合作期限、合作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股权比例、政府付费公式。”

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条”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项目合作期限、建设及运营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股权比例、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

2、将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投标函”第4条修改如下:

修改为:我方承诺的项目资本金出资额         万元***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           %***项目融资金额为:              万元***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              %***我方承诺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投资及融资方案实施本项目。

3 上述回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直接修改为正确的内容或不作修改***均默认为本补遗通知回复、修改或澄清的内容。

 

特发此补遗通知。本补遗通知对采购文件没有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采购文件***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安宁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02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