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环卫零星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环卫零星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03: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CAZBDL2021ZC-012号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度环卫零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最终报价:***(元) | 淳安新都建设有限公司 | 威坪镇兴华街202号1楼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2021年度环卫零星维修项目 | 2021年度环卫零星维修项目 | / | / | 毛旭华 | 浙2331515113308 |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童伟传,徐素琴,阮爱军,童桔元,章明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企业采购招标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新安北路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桔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648-37832
质疑联系人:陈志勇
质疑联系方式:177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红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
质疑联系人:余八景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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