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儿童福利院 迁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民政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21-FW09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定点服务单位家数 | 项目投资规模 |
1 | 金华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 金华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 1家 |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80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所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组成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不得少于2人;
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7.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8.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1、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3月5日17:30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 3月19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09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9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3月 19日09:30时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时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民政局 联系人:周卫星
联系电话:0579-82******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579-81******、82****** 传真:0579-82460882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