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GGP-2019-C-0146)更正公告

2019-06-10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HGGP-2019-C-0146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 陈老师
  • 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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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GGP-2019-C-0146)更正公告

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停车场改造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停车场改造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HGGP-2019-C-0146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6-0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本项目须配备建造师一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磋商时间前1个月)。 7.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2月至谈判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6月11日至06月17日,每日08: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21日8:45-9:00,9:0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9-06-17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6-21 09:00
4.开标时间: 2019-06-21 09:0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田燕
2.联系电话:1852****090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板桥路56号
3.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3******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42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y900117@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兴业银行天津金纬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4411801****0171307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天津市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HGGP-2019-C-0146)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