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9-03-01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022-23******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物业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2-13层,筑面积3321平方米,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期限为2019年,预算金额为***万元。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物业服务需按流程实施政府采购。由于我办办公楼为综合性写字楼,位于环渤海发展中心小区,公共面积和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空调等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均共同使用。目前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由天津市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及我办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拟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对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河西区平山道16号增6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河西区平山道16号增6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3月02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3月0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大厦A座12-13层
      2)联系人:徐中社
      3)联系电话:02******32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