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可移动列车车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QZX-2019-38)更正公告1

2019-06-14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KQZX-2019-38
  • 天津市
  • 教育系统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
  • 闫老师
  • 预算***万元
  •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
  • 022-87******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可移动列车车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QZX-2019-38)更正公告1

        受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委托,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可移动列车车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可移动列车车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KQZX-2019-38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5-27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更正为:2019年7月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交货期”、“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中二、商务要求的(三)交货要求第1条交货期”均更正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货到现场安装并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付款方式”、“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中二、商务要求的(四)付款方式”均更正为“签订合同后60日内中标供应商完成产品整体安装,经采购人对产品进行预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同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一年等额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中标供应商完成产品的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合同总额10%尾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第五章 招标项目要求”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5)“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 商务评审、第二部分 技术评审”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19-06-14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莹、费立纬
2.联系电话:022-23******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3.采购人联系人:闫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022-8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kqjjzx@sina.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海河大观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302061009300095749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460 460 教学专用仪器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可移动列车车辆实训设备采购,包括可移动车实训系统1套、可移动地铁列车车体1套、可移动地铁列车司机室2套、可移动地铁列车照明系统1套、可移动地铁列车车钩设备2套、空调通风系统1台、可移动地铁车辆受电弓1台、可移动地铁车辆刮雨器系统2套、转向架系统2个、电气系统1套、空气制动系统1套、辅助系统1套、乘客信息及视频监控系统1套、列车控制及显示系统1套、故障应急实训1套、防雨设备及简易站台1套、信号控制实训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可移动列车车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QZX-2019-38)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