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机关北辰法院中心法庭房屋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0-06-08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高彩虹
  • 预算***万元
  • 022-23******

关于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机关北辰法院中心法庭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北辰法院中心法庭房屋租赁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院目前共有六个派出法庭,分别为青光法庭、小淀法庭、天穆法庭、北仓法庭、新村法庭、宜兴埠法庭。其中北仓法庭、新村法庭、天穆法庭和宜兴埠法庭由于拆迁等原因所在属地均没有办公地点,2018新招录的44名聘任制书记员,我院人员激增,院内办公办案环境严重超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2018年、2019年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租赁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辰区淮河道与天广路交口处的四层办公楼作为审判综合用房。为保证工作需要,节约进驻资金,延续去年租用项目,价格参照去年合同价格。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77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拟租赁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辰区淮河道和天广路交口处的四层办公楼作为审判综合用房,为保证工作需要,节约进驻资金,建议延续去年租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价格参照去年合同价格。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北辰区淮河道与天广路交口处的四层办公楼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北辰区淮河道与天广路交口处的四层办公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拟租赁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辰区淮河道和天广路交口处的四层办公楼作为审判综合用房,为保证工作需要,节约进驻资金,建议延续去年租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价格参照去年合同价格。 杨恺 天津松江集团 高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拟租赁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辰区淮河道和天广路交口处的四层办公楼作为审判综合用房,为保证工作需要,节约进驻资金,建议延续去年租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天津天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价格参照去年合同价格。 于宝明 天津体育学院 高研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6月09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6号
      2)联系人:王洋 李旭
      3)联系电话:86******、8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高彩虹
      3)联系电话:1311****466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转28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1776557266.jpg



2020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