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2019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引导标识及安保临时设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ZC19020010)更正公告

2019-06-13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JC-ZC19060010(2)现要求第六章项目需求书新增一项技术需求“
  • 天津市
  • 行政机关
  •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
  • 刘警官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2.
  • 022-28******

天2019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引导标识及安保临时设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ZC19020010)更正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 委托,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9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引导标识及安保临时设施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引导标识及安保临时设施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C-ZC19020010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6-1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更正事项和内容 (1)原要求: 项目编号:JC-ZC19020010 (1)现要求: 项目编号:JC-ZC19060010 (2)现要求:第六章 项目需求书 新增一项技术需求“五、其他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从所投产品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作、存储、流通、回收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详细阐述该产品节能、环保及绿色供应链管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形式包括证书、图示、文字说明等。 (三)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完善的项目部配置情况,项目部所需服务人员配置如下表: 序号 项目部岗位设置 资格要求 不得少于 兼任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 项目经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有投标人出具的任命书 1人 不可兼任 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 项目安全经理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限,有投标人出具的任命书 1人 可兼任 职称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3 施工员 经培训合格,本单位职工 1人 可兼任 施工员资格证书 4 质量员 经培训合格,本单位职工 1人 可兼任 质量员资格证书 5 安全员 经培训合格,本单位职工 1人 不可兼任 安全员资格证书 6 材料员 经培训合格,本单位职工 1人 可兼任 材料员资格证书 7 资料员 经培训合格,本单位职工 1人 可兼任 资料员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项目部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项目经理、安全员全过程参与本项目管理,对所有的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相关检查记录文件。以上人员每人不得兼任两项以上岗位。 (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专项用于承担本项目任务的工程作业车辆数量类型明细,车辆必须为天津牌照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可显示车辆牌照的清晰照片;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及可显示车辆牌照的清晰照片、租赁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专项用于承担本项目任务的工程设备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提供设备明细列表,列表中须列明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设备完好状况。 (六)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高处作业人员作业资质及劳动保护状况,操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为高处作业人员购买保额在50万元以上的相关商业保险,并向采购人提供购买证明。 (七)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方案中需涵盖工程车辆、设备操作安全保障措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交通标志及其附属设施除膜清洗覆膜技术方案,交通标志及其附属设施安装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方案等内容。 (八)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9-06-17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6-21 09:30
4.开标时间: 2019-06-21 09: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陈女士 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23******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
3.采购人联系人:刘警官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17****865@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10000031012010017027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2019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引导标识及安保临时设施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ZC19020010)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