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旧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

2020-06-22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FW411202210001
  • 河南省
  • 金融机构
  • 中标***万元
  • 0371-66******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旧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

项目编号:

FW411202210001

公告开始日期:

20210319

公告截止日期:

20210419

资产转让方式:

整体转让

挂牌价格:

***.51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旧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评估值(万元):

2728.21

评估机构:

河南朋硕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郑朋硕评字【2021020069C

评估基准日:

20200622

核准(备案)机构: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权人

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房产证号

三房权证字第45163

证书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

建筑面积()

8010

房产坐落

三门峡市崤山路南八街坊城市信用社办公楼

套内面积(m2)

权利类型

自有

权利性质

出让

设计用途

商服用地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使用期限

203513

房屋户型

房屋总层数

9

所在层数

1-9

房屋朝向

西南

装修情况

中等装修

配备电梯

附属设备

标的说明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
2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3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租赁:否
4
、标的企业存在优先购买: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实地踏勘、查验转让标的,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2.该房产权属清晰,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4.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受让方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5. 房屋交割前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屋交割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

6.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涉及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未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因标的房屋缺乏相关工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相关图纸等)造成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或由转让方负责协调办理。

8.房产证和土地证所有权人显示为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其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前身,故实际所有权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9.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法定代表人:

曹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24622007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西商务二街南

批准单位: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关于同意三门峡分行房产处置的批复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价款应当办理合法的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并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274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争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首付款。 
处置方式: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交易中心损失,后冲抵转让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包括优先购买权人)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受让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中心联系人:

王女士

孔女士

联系人电话:

0371-66******

0371-66259999-651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