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权县建业路北侧、花仙子南侧厂房出租公告

2020-05-31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CZ411421210001
  • 河南省
  • 其他
  • 中标***万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商丘市民权县建业路北侧、花仙子南侧厂房出租

项目编号

CZ411421210001

公告开始日期

20210514

公告截止日期

20210528

挂牌价格

***/

保证金

2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商丘市民权县建业路北侧、花仙子南侧厂房

拟出租期限

2

评估值

***/

评估机构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联信评报字[2020]Z0026

评估基准日

20200531

核准(备案)机构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地址

商丘市民权县建业路北侧、江山大道东侧

房屋户型

标准厂房

小区名称

民权县产业聚集区

建筑面积()

1786.4

房屋朝向

正南

建成时间

2019-07-01

设计用途

工业用地/工业

房屋结构

钢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总层数

1

室内配置

目前现状

闲置

标的说明

不动产权证编号:豫(2020)民权县不动产权第0006615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8531.75平方米,本次出租面积为1786.4 平方米。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
2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3
、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该挂牌价为首年的年租金底价,租期为2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一次。第二年的年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2、招租厂房用途为仓储,如承租方需作为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转运的,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以及向出租方书面请示并获得批准。需要在当地镇区政府审批同意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作为上述用途时,出租方无须为该项行为承担任何审查、批准、指示或要求修订的决定而承担责任,且出租方仅在合理情况下配合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或其他必要的说明资料,相关手续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申请办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在租赁期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3、自出租标的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标的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不含房屋主体结构自然破损)、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4、出租标的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承租后承租方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5、承租方应爱护出租标的,合理使用出租标的。如承租方因使用不当对出租标的造成损坏则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负责房屋及相关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项目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自然破损维修工作。

6、出租方按标的出租现状提供基本水电,承租方不得超负荷使用水、电。承租方需自行与物业水电供应及河道水务方办理水及水道生产用水使用手续,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河道资源用水、通讯、垃圾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水电损耗分摊费)由承租方承担并自行向各费用管理方按时缴交。

7、承租方须根据要求到工商、税务和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和产权单位管理、检查和监督,做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批准文件时,不得投入使用,但承租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及其它费用。

8、承租方按现状使用出租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承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对土壤造成染污的各类工业废弃物、重金属、放射性物品等。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对物业进行扩、加、改建、维修或安装设备等,也要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如需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须先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合法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维修后的标的及设施除可移动设施(配电设备为固定设施)外,应一并移交出租方所有,且出租方对此不作任何补偿。

9、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其它费用按各有管理部门要求缴交,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费用总额5‰收取违约金;承租方逾期30天以上缴交租金及其它应付费用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向承租方追缴欠缴的费用及违约金。

10、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已抵扣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在收回房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结算应收的费用后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11、承租方是承租标的的安全责任主体,须与出租方签订《出租物业治安、防火、安全协议书》。在租赁合同期内,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次,将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若发现安全消防隐患不按时整改,出租方可对其实施整改,整改发生费用由出租方确认,承租方负责。

12、在租赁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如遇市政建设或出租方需要搬迁、土地收储、企业改制、场地开发、改变土地及房产用途等潜在或事实出现时,出租方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后,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方式的补偿或赔偿责任(包括经营损失和租赁物业置换等的诉求)。如政府征用房屋并有政府给予的补偿款,土地及原有、新建建筑物的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作出任何补偿。

13、招租厂房目前处于租用状态,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河南万宝长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鸿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1MA3XDJP8XW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产业集聚区

批准单位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关于河南万宝长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招租方案的批复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每年支付一次,第二年的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价款。

承租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20000.00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首期租金价款。
处置方式:承租方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交易中心损失,后冲抵出租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承租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河南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平台(https://sta.hnprec.com)主体注册,然后登录系统提出承租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中心交纳保证金2万元整(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承租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若承租未成功,则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中心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

0371-66******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