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5-31 11:25:00
<div class="vF_detail_content"> <blockquote> <p>项目概况</p> <p>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p> </blockquote> <p><strong>一、项目基本情况</strong></p> <p>项目编号:BJJF-2021-682</p> <p>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p> <p>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p> <p>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p> <p>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p> <p>采购需求:</p><p>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p><p><span style='color: rgb(64, 64, 64);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2px; background-color: rgb(249, 249, 253);'>数量:1项</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64, 64, 64);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2px; background-color: rgb(249, 249, 25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span>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垃圾运输消纳服务工作需要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一家。</p> <p>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p> <p>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p> <p><strong>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trong></p> <p>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p> <p>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p><p>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执行<span style="letter-spacing:0.3000pt;">《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span>;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p> <p>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p> <p><strong>三、获取采购文件</strong></p> <p>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p> <p>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9室</p> <p>方式:磋商文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企业营业执照。</p> <p>售价:¥300.0 元(人民币)</p> <p><strong>四、响应文件提交</strong></p> <p>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03A会议室</p> <p><strong>五、开启</strong></p> <p>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03A会议室</p> <p><strong>六、公告期限</strong></p> <p>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p> <p><strong>七、其他补充事宜</strong></p> <p></p><p style="text-indent:24.0000pt;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line-height:150%;">磋商文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span style="text-indent: 32px;">投</span><span style="text-indent: 24pt;">标报名时携带本人</span>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span style="text-indent: 24pt;">建议携带企业营业执照。</span></p><p></p> <p><strong>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trong></p> <p>1.采购人信息</p> <p>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p> <p>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p> <p>联系方式:67****** </p> <p>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p> <p>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p> <p>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p> <p>联系方式:靳添茹1861****157 </p> <p>3.项目联系方式</p> <p>项目联系人:靳添茹</p> <p>电 话: 1861****157</p> <p></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