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集中供热(Ⅳ区)管网支管网工程(保温一标段)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2006-05-11 11:36: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G-G-H-06-015号原文为验证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河南省焦作市集中供热(Ⅳ区)管网支管网工程(保温一标段)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2006.05.11 11:36: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项目名称:焦作市集中供热(Ⅳ区)管网支管网工程(保温一标段)施工项目
  采购编号:JCZFCGZB[2006]22号
  招标编号:G-G-H-06-014号
  项目名称:焦作市集中供热(Ⅳ区)管网支管网工程(保温二标段)施工项目
  采购编号:JCZFCGZB[2006]23号
  招标编号:G-G-H-06-015号
  原文为:验证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防腐保温孳孳二级或二级以上(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副本)。
  现更正为:验证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防腐保温孳孳二级或二级以上(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如果是生产厂家投标只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