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岑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0-07-15 06:57: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TZL01-2020F016;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杜先生
  • 预算***万元
  • 不予受理。
  • 1399****317
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岑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120号、静发改字[2020]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岑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TZL01-2020F016;
2.3、建设地点:静乐县鹅城镇北门村,东崖村,马家沟村,牛家会村和杨家山村;
2.4、建设规模:541.9005hm²。其中造林工程:绿化提质改造面积107.7005hm²,荒山绿化面积58.939hm²;土地整治工程22.225hm²;森林防火道路5.972km。
2.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额***万元,建安工程费2376.3万元。
2.6、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
2.7、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岑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5日—2020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http://ggzyjy.sxxz.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登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因疫情原因,暂时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先联系代理机构递交资料)。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0年08月04日09时3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标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投标人需再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另须到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静乐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99****317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16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23****363
邮箱:tzljsgfyxgs@163.com
银行账号:1410****20******0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