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永吉大道延安段490m土方回填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5 04:15:00
(招标编号:E1407****27000003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灵石县永吉大道延安段490m土方回填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7****27000003001),已由以灵发改字【2018】12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灵石县市政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铺设400余米混凝土排洪管网并回填土方6.5万立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4.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4.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施工 灵石县永吉大道延安段490m土方回填工程,在永吉大道南仁康医院、电子商务物流北30m范围内地下铺设400余米混凝土排洪管网并回填土方6.5万立方。灵石县永吉大道延安段490m土方回填工程,在永吉大道南仁康医院、电子商务物流北30m范围内地下铺设400余米混凝土排洪管网并回填土方6.5万立方。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3-27 09:00至2019-04-02 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通过后下载(联系电话1813****31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8 09:30 递交方法: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递交(上传),同时将同步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U盘一份开标时递交。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jzggzy.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04-18 09:30 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原山西招投标网)、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灵石县市政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